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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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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坷婦」利剪誤殺前夫囚30月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女保安員去年在沙田瀝源h寓所內,因拒絕前夫買飯要求遭對方用士巴拿扑頭,她血流滿面,隨手拿起剪刀及士巴拿還擊,令前夫重傷死亡。陪審團早前裁定其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名成立,法官昨日形容本案是家庭悲劇,被告事事以丈夫、兒子為首,啞忍家暴多年終爆發,考慮被告非預謀犯案,且毫無疑問感到內疚、後悔和難過,基於相當特別的情況,最終輕判監禁兩年半。

被告李潔珍(51歲)昨獲兒子蔡志滿及十多名親友到庭支持,開庭前李不時隔茈リH欄向親友微笑揮手,其子則略顯緊張。

辯方求情指,被告一直勤奮工作支撐家庭,但受到前夫、家姑的壓迫,同事間亦常有是非,令她飽受挫折和不快。心理報告顯示被告有調節紊亂的情緒問題,但沒有暴力傾向,即使遇上問題都只獨自面對,可謂「對人歡笑背人垂淚」,更曾嘗試自殺。辯方亦呈上其子、立法會議員及一群曾經歷家暴的「同路人」等撰寫的求情信,指被告不擔心會監禁多久,反而最擔心兒子不能獨自面對,希望法庭輕判,可早日與兒子重過生活。

法官張慧玲指本案是一宗家庭悲劇,被告是典型的傳統中國婦女,事事以丈夫、兒子為首,她肩負起家庭唯一經濟支柱的責任,可以想像她身心疲累。可惜她將不快情緒「收埋」,沒有向他人傾訴,啞忍多年,終一次過爆發。

官寄語出獄後與子重過新生

張官考慮本案情況特殊,認為被告並非預謀犯案,她更在傷害丈夫後即為他止血,毫無疑問反映她感內疚、後悔及難過,遂將刑期由監禁3年半扣減至兩年半。而由於被告已被羈柙20個月,料最快一個月後可出獄;張官寄語被告,出獄後與兒子重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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