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兩名運輸工人去年11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外,向「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擲雞蛋,致黃的律師身穿西裝被弄污。兩人早前承認普通襲擊罪,原被判罰款3,000元,惟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申請覆核,兩被告昨日被改判入獄兩星期,並需向律師賠償120元洗衣費。
裁判官張君銘昨日判刑時指,被告李旺(27歲)和張家成(33歲),因黃是非法「佔中」的領軍人物而犯案,是懲罰他的政治理念。兩人當日預先買雞蛋,犯案屬早有預謀,以上均為加刑因素。張官不接受兩人以效法社民連秘書長陳德章向財爺擲蛋、及被非法「佔領」行動影響生計為求情理由;又指兩人堅決否認犯錯,且未有與感化官合作,李甚至缺席法庭聆訊及與感化官會面,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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