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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梁悅琴)電能(0006)就機構投資者顧問Institutional Shareholder Services(ISS) 對長江基建(1038)、電能實業的合併交易發出之建議報告回應指,ISS之報告認同合併方案對電能及長建具備策略上的好處,並能為兩家公司的股東帶來多項裨益。
ISS日前發表報告指,電能實業的少數股股東不應接受每一股電能實業股份換1.066股長江基建股份的提議,除非換股率提高到1.09-1.2的水平。ISS還表示,長江基建應在交易完成前先派發每股7.50港元的特別股息,而不是像其建議的那樣在交易完成後進行。
獲得獨立財務顧問認同
ISS採用跟電能獨立財務顧問不同的基準去計算換股比率。電能董事會及獨立董事委員會認為採用1.066換股比率之合併方案條款公平合理,並且獲得獨立財務顧問的認同。電能獨立財務顧問採用8種指標去進行計算,結果得出0.96的隱含平均換股比率。電能董事會及獨立董事委員會推薦股東投票贊成合併方案。
目前的1.066換股比率是根據長建和電能截至2015年9月4日及之前30天平均收市價計算得出,已考慮了相關公司的資產基礎,包括電能當時之現金狀況。
派特別息須獲少數股東批准
此外,電能注意到ISS在報告中的第4頁表示:「完成合併後,將會向經擴大長江基建集團全體股東派發每股長建股份7.5港元的特別股息。」電能想指出一點,派發該特別股息的先決條件是必須獲得電能少數股東的批准,而事實上,派發特別股息是否獲得批准,現在還不能確定。
電能實業股東將於11月24日就上述要約投票表決。該交易必須得到至少75%的少數股股東同意方能落實。同時,若持反對意見的少數股股東超過10%,這筆交易也會告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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