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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出,要堅持市場化和法治化原則,堅持審慎監管與行為監管相結合,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管機制和保障機制,規範金融機構行為,培育公平競爭和誠信的市場環境,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促進金融業持續健康發展。
《意見》明確,金融管理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做好各自職責範圍內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各類金融機構負有保護金融消費者基本權利,依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的義務;金融領域相關社會組織應協助金融消費者依法維權,發揮其在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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