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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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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界8建議加快起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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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謝偉銓(右四)連同建築師及測量師,與發展局及地政總署官員會面。記者顏倫樂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顏倫樂)政府近年推出多幅土地,但動工時間卻相當緩慢。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立法會議員謝偉銓表示,部分2011年賣出的土地,可能要歷經30個月才可以開始上蓋工程,費時冗長。昨日謝氏與部分建築師及測量師,與發展局及地政總署的相關官員會面,提出8項建議優化地政總署的審批程序,包括減省不必要程序、增加人手、提高透明度等,希望至少加快審批程序1年以上,以加快新盤樓花推出市場的時間。

謝偉銓表示,政府近十多年的發展年期愈來愈長,由過往3年至4年,增加到6至7年,當中增加的時間大多用以審批圖則,嚴重阻慢樓宇建成速度。謝氏指,業界今年中成立優化土地發展程序工作小組,邀請10位建築師及測量師擔任小組顧問,經過5次會議,最後提出8點建議。他形容昨日與政府會晤過程順利,政府表現積極,期望政府盡快有回覆。

圖則審新不審舊增效率

其中第1項建議,小組認為,在同一時間地政總署應只處理由認可人士就同一發展項目提交的一份發展圖則,如認可人士中途提交另一套經修訂的圖則,署方應根據認可人士要求,只審批經修訂的圖則,而原先提交的圖則便不會再作處理。至於審批時間,亦會由署方收妥整套經修訂的圖則後重新計算,以便能於10周服務承諾期內完成審批。

另外,若圖則不獲批准,地政總署需就建議的11個重點審批範疇,例如建築高度、建築面積等,向申請人詳細解釋不批准原因;圖則應由署方轄下建築圖則小組統一審批,毋須再交分區地政處處理;署方應就園境設計總圖及樹木處理,訂定10星期的服務承諾;地政總署可考慮向申請人提交圖則時收取指定費用,以便有更多資源增聘人手。

第6項建議,為部門內部及業界制訂更多指引及作業備考,從而提高審批的透明度,對於已提交但不符合指引要求的圖則,署方可不作處理;就地政事宜建立與業界討論的平台,建議每季開會;最後,因地契修改需時長,建議制訂彈性契約條款,避免將不必要的土地發展規定和要求納入契約條款內。工作小組下月會再開會跟進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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