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政府11月25日向立法會提交有關強積金的修訂條例草案,建議中預設投資策略的詳情為何?
答:政府建議修訂強積金法例,優化強積金預設投資安排,規定每名受託人均必須在每個強積金計劃下提供一套高度劃一、設有收費管控的預設投資策略。
兩混合資產成分基金組成
預設投資策略由兩個混合資產成分基金組成,稱為「核心累積基金」及「65歲後基金」,資產將採用環球分散及隨年齡降低風險的投資原則。「核心累積基金」的資產約60%投資於風險較高的投資產品(例如環球股票),約40%投資於風險較低的投資產品(例如環球債券)。「65歲後基金」的資產則約20%投資於風險較高的投資產品,約80%投資於風險較低的投資產品。
至於收費方面,根據建議,管理費用不得超過成分基金的每年淨資產值的0.75%。政府預期收費上限會有指標作用,促使其他強積金基金全面減費或整合,這有助鞏固強積金作為就業人口的退休保障的重要一環。
重要改革 2016年底推出
引入預設投資策略是強積金的重要改革,積金局已展開前期籌備工作,預計可於2016年年底推出。預設投資策略是一個簡易且符合退休儲蓄目標的投資選擇,推出後,如新成員沒有作出投資選擇,其強積金便會直接投資於這策略,所有成員亦可主動選擇將資產投資於這策略。
政府的建議亦包含過渡安排,受託人須通知相關成員,讓他們作出選擇,如果成員在發出通知後42天內沒有回應,其現有強積金會在限期後的14內天內轉移及投資於預設投資策略,新供款亦會按照預設投資策略進行投資。■積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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