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李自明)立法會即將恢復二讀《2014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業界及網民反應各異。代表本港創意及娛樂產業的香港版權大聯盟昨日表示,草案可保障創意產業免受網上盜版侵權活動侵害,並促請立法會不應再反覆拖延草案,否則對業界不公。不過,有網民則擔心「二次創作自由」受到窒礙,有激進派昨日更號召在二讀當日包圍立法會,更可能有進一步行動。
大聯盟指草案保障表達自由
代表音樂、電影、電視廣播及資訊科技等界別的香港版權大聯盟,由16個機構組成,包括香港影業協會、時代華納、國際唱片業協會及電訊盈科等,轄下成員公司超過1,400間。香港版權大聯盟召集人黃菁昨日形容,有關條例草案是業界的「救生繩」,可以保障知識產權免遭盜版侵權蠶食。她認為,業界需要在現時新媒體及數碼傳播的環境下健康運作,版權修訂必須通過。
被問及坊間戲謔草案為「網絡23條」,黃菁不同意,並強調政府已經因應不同持份者的利益,作出合理的平衡。草案將提供足夠版權豁免,保障表達自由,讓版權使用者可繼續創作以戲仿或引用等目的,以衍生作品。
她續指,草案將為聯線服務提供者訂定實質指引,處理其服務平台上的侵權活動,並設立「安全港」,使他們只須對其服務平台上的侵權行為承擔有限的法律責任。 草案也將引入科技中立的傳播權利,保障版權作品在透過任何電子傳送模式向公眾傳播時,免受網上盜版活動(例如商業串流盜版網站)所侵害。
黃菁表示,草案內的版權議題自10多年前起已展開公眾討論,現行版權條例已過時,未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框架處理新媒體環境下的侵權行為。本港創意產業不斷受到盜版活動的侵害,已嚴重威脅行業的生存,社會不應該再反覆討論拖延下去,促請立法會主席按計劃於12月9日在立法會恢復草案的二讀辯論。
網民組織要求擴大豁免範圍
不過,網上關注草案團體「鍵盤戰線」,昨日下午就在旺角西洋菜街行人專用區集會示威。「鍵盤戰線」發言人陸冠宇聲稱,特區政府提出草案的豁免不足兼有漏洞,又聲言政府表明不會用刑事侵權控告改歌及改圖等行為,但難擔保不會「食言」。
他們要求特區政府在三方面作出讓步,包括:一、須於條例草案清楚列明「不誠實使用電腦罪」不適用於版權法;二、須於所有豁免下加入「豁免凌駕合約條款」,令限制版權豁免的合約條款無效,給予真正的民事豁免;三、引入「開放式豁免」。「熱血公民」成員鄭松泰則向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施壓,要求他們全體發動拉布,將行動「升級」,不要「假扮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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