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並通過中國首部《反恐怖主義法》。恐怖主義已成為人類公敵,全球反恐任重道遠。中國制定反恐法,既是完善法治建設、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步驟,也是全面防範和打擊恐怖主義的現實需要。依法反恐與保障人權相輔相成,關鍵在於做好對執法者的監察,處理好反恐與人權保障的平衡,推動中國向文明法治大國邁進。香港亦要提高危機感,認真考慮立法反恐。
國際恐怖襲擊活動近年頻發,中國境內的恐怖勢力活動也沒有止息,「疆獨」等民族分離勢力多次製造喪心病狂的暴力恐襲,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極大威脅,中國的反恐鬥爭形勢仍然嚴峻。然而,中國反恐法律主要存在於刑法之中,對於隱蔽性高、突發性的恐怖襲擊,未能起到更好的預防和遏制作用。因此,制定和出台一部系統的反恐法,可以為中國依法打擊暴恐活動,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以及加強國際反恐合作,提供更加堅實的法律支撐和保證。
加強網絡反恐是中國反恐法的焦點之一。隨着互聯網的普及,網絡日益成為國際恐怖分子策動恐襲的重要工具。針對這一國際反恐的新現象、新情況,中國反恐法規定了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應當為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防範、調查恐怖活動提供技術支持。這一做法,合情合理,符合國際慣例。中國在反恐立法的過程中,有參考其他國家的法律,例如美國的《通訊監聽法》(Communications Assistance for Law Enforcement Act)」該法律就向有關企業和電信業者,提出協助反恐的義務和要求。但是,美方卻質疑中國的正常反恐立法活動,聲稱反恐法將進一步限制中國的言論、結社、集會和宗教自由,損害美國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服務提供者的利益,並可能影響到美國對中國的貿易和投資。美國以「有色眼鏡」看待中國反恐法,是搞「雙重標準」,此舉將不利世界各國就反恐問題增強互信,對國際反恐共同體的形成和鞏固產生負面影響。
從各國的反恐實踐中不難看出,在公共安全受到恐怖主義威脅的時候,個人自由難免會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正因為如此,更需要以法律的形式對國家的反恐權限和公民權利作出清晰的界定,既滿足反恐的需要,又避免損害人權。而要令二者達至平衡,必須加強對執法的監察,防止有法不依、執法不公等濫用公權力問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升執法者依法辦事的意識和水平。
反恐法是中國國家主體應對恐怖主義挑戰,提升反恐工作力度,完善依法治國而設立的全國性法律,並非針對香港,港人根本無必要憂慮。不過,近期巴黎等國際大城市發生過駭人聽聞的恐襲事件,香港作為國際都市,高度自由開放,防範恐襲的風險不可低估。特區政府有必要保持高度敏感和危機意識,積極與內地和國際社會加強反恐情報交流、執法打擊,並且認真研判反恐立法的必要性,掌握住反恐工作的主動權,切實保障市民安全。 (相關新聞刊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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