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去年製造301路巴士爆炸案的疑犯歐長生,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進行公開宣判。法院以爆炸罪及數罪並罰,判處歐長生死刑。
2014年7月15日晚20時許,廣州市一輛由廣州火車站開往番禺的301路巴士,在廣州大道停靠站台時突然發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16人重傷。該事件在社會引起廣泛關注,並一度以為是恐怖襲擊。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歐長生因為身體患病不適、久治不癒等原因,對社會產生不滿情緒,繼而決定實施報復社會的行為。宣判後,被告人歐長生表示要考慮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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