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新一屆特區行政長官選舉將於明年中舉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將特首競選開支限額,由2012年時所定的1,300萬元增至1,630萬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解釋,是次調整主要考慮到2012年至2017年間,香港的物價水平有很大的變動,加上2012年特首選舉時候選人的實質選舉開支情況,從而估算出有關款額。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在向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中指出,在2012年特首選舉期間,3名候選人的選舉開支總額分別為:梁振英1,120萬元、唐英年1,097萬元,何俊仁129萬元。他們的開支比例分別為86%、84%及10%。
物價水平變動大 限額應提高
局方認為,大部分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佔開支限額一個較高的百分比,加上由2012年至2017年,香港的物價水平有很大變動,倘2017年特首選舉開支限額繼續維持不變,將變相降低了選舉開支限額,故決定將選舉開支限額由2012年時所定的1,300萬元,增加至1,630萬元。
同時,特首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將於今年底舉行,局方檢視了2011年的選委會界別分組選舉經費開支情況,發現每名候選人的平均實際開支,大幅度低於相關界別分組的選舉開支限額。由於2016年選委會界別分組選舉的選民基礎沒有重大改變,在各選委會委員數目維持不變的情況下,局方建議有關的選舉開支限額將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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