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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擬定一道有關「長者北上養老」的題目,考問學生社會福利署於2013年推出,鼓勵本港長者到廣東省退休養老的「廣東計劃」,對長者和特區政府,各有何好處。
「廣東計劃」容許長者北上後可以繼續領取俗稱「生果金」的高齡津貼,惟不包括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根據這項資料線索,有不少學生就回答指對特區政府而言,不向北上養老的長者發放綜援金,就可以減輕政府的社會福利支出,對長者福利的負擔少了,資源可以運用到其他範疇云云。
學生有這樣的想法,實在令人擔憂。照顧社會上有需要的人,是政府責無旁貸、必須承擔的道義責任,若認為省下對北上長者的綜援金是一項「好處」,並指可用到其他「更有意義」的層面,就真的太涼薄了。我們不能認為,在長者身上省下來的綜援金,用於教育、基建、其他社會範疇等,便是「更有意義」。
「廣東計劃」容許移居長者領綜援
按社署對安老服務的簡介所示,安老服務的理念是使長者能夠有尊嚴地生活,並為他們提供適當的支援,以期實踐「老有所屬 、老有所養、老有所為」的理想。照顧長者,亦體現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孝道精神。「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有能力的年輕一代,應該要負起責任,好好照顧長者。
事實上,3年前的「廣東計劃」已經不斷優化,以惠及有需要的長者為大前提,最新的安排是在「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之下,容許選擇到廣東省或福建省養老的綜援受助長者,可繼續領取每月的標準綜援金額。
藉�茤鬄e計劃申請資格,向更多長者發放現金津貼,從而提升生活素質,改善退休生活,體現安老精神。這些公共開支,政府有責任多作承擔,我們實在不應從剝削長者方面�茞插C
全民退保可保長者退休生活
引申到近日討論得熱烘烘的全民退休保障問題,雖云退休後的生活,個人亦有責任,但現實是今日所見,長者綜援個案逾四成,低收入人士即使有工作、有強積金等,日後的退休生活保障毫不樂觀。
貧窮狀況持續增加,實施全民退保,讓長者晚年生活稍有保障,是一項道義責任。即使可能因此要加徵稅項,我輩亦應義不容辭,共同承擔。香港是一個發達、先進、社會制度完善的城市,在長者福利上,豈能處於世界落後水平?■劉尚威 佛教正覺中學通識教育科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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