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加拿大籍運輸工人日前從菲律賓飛抵本港準備轉機往溫哥華時,被搜出行李箱內有一支電槍,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無牌管有槍械」罪,辯方指被告妻兒均仍在機場等候被告,望獲輕判。裁判官劉綺雲判其罰款2500元。
案情指,本月22日,被告Pabiz James Cajigal(43歲)從菲律賓飛抵本港,準備轉機返回溫哥華時,在屬於禁區的香港機場一號客運大樓第二層行李大堂保安檢查區,經過X-ray檢查被發現藏有一支電槍,警方將他拘捕。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在菲律賓以港幣49元買下電槍,不知道電槍在港是違法的。
被告昨由當值律師代表,辯方指被告在菲律賓探親時買下電槍,不清楚電槍不能進入香港境內,只是無心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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