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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恩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一小撮激進的香港大學學生及示威者,以圍堵、阻塞、叫罵等方式,衝擊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會議,導致多人受傷。身為校委之一的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發放誤導訊息是罪魁之一,更拉�茠軉`呼叫其他示威者衝大入樓。港大舊生、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副會長兼司庫黃國恩向本報指出,馮敬恩此舉可能已干犯《刑事罪行條例》中的煽動罪,警方必須依法追究馮敬恩及所有涉及衝擊導致刑事毀壞的示威者,否則事件一再重演,香港只會永無寧日。
憑片段及人證即可拘捕
根據已公開的新聞片段,拍攝到馮敬恩以校委身份率先拉�茠軉`呼叫其他人衝擊。身為港大舊生的黃國恩律師在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他明顯在煽動其他學生作出非法衝擊行為。」在包括馮敬恩在內的示威者在與校內保安「角力」,拉彎了大門柄,損毀了大學的財物,則屬於刑事毀壞,只要憑網上的影片加上現場目擊的保安人員作為人證,已有表面證據向馮敬恩作出拘捕行動。
他強調,法律面前人人一律平等,大學生絕對不應有例外,特別是對態度囂張、目無法紀者,警方應依法辦事,才可彰顯法治,令對其他蠢蠢欲動者有所警惕。同時,鑑於在上次衝擊事件後,參與的學生並沒有受到紀律處分,令他們有恃無恐,以為做錯了事不會受罰,校方實有失職之嫌,故今次必須揪出搞事者予以紀律處分,甚至啟動程序開除其學籍,「大學傳授知識,但培養學生的品德更為重要。如果任由他們『跑偏』,教出的只會是一批有知識但沒品德、不尊重規矩、不尊重法律、不尊重別人的畢業生,受害的可能是整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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