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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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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假藥重判囚8月 店員緩刑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報稱藥房售貨員男子於去年9月在旺角一藥房內,向顧客售賣假冒的「喇叭牌正露丸」及「法國雙飛人藥水」等藥品各12支,海關接投訴後派員「試買」而揭發。男子昨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應用虛假商品說明於貨品上」罪名,被判監8個月、緩刑兩年及罰款兩萬元。海關營商手法調查科監督關建強歡迎法庭裁決,又稱本案為同類個案中判刑最重的一宗,指法庭已向社會傳遞清楚訊息,不會容忍及姑息同類罪行。

已還柙3周、報稱售貨員的被告鄭永星(37歲),昨日承認於去年9月21日,在旺角彌敦道地舖「香港免稅藥業」內,在營銷過程中將外觀相似的藥品,假冒成知名品牌的腸胃藥及咳藥水出售,案中的藥品為各12支的「喇叭牌正露丸」及「法國雙飛人藥水」。

有同類案底 被告求「畀次機會」

於2011年有一項同類型案底的鄭昨日親自求情說,希望主任裁判官練錦鴻可「畀次機會」,又承諾不會再犯。練官聽畢求情後,判鄭監禁8個月、緩刑兩年及罰款兩萬元。

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科監督關建強庭外強調,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最高刑罰為監禁5年及罰款50萬元,呼籲大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被問及有關的賣假藥情況有否惡化時,關指海關會密切留意不良經營手法,並提醒消費者應光顧可靠的商戶,切勿貪圖便宜的價格,而買入非自己想要的商品,當接獲投訴或發現不法商戶時,海關定會果斷執法。

消委去年接銷售藥物投訴升一成

另外,消委會去年共接獲860宗有關藥物銷售問題的投訴,比2013年升約一成,當中七成投訴涉及銷售手法,較2013年增近五成,涉及價格爭議的有130宗,售賣懷疑冒牌藥物就有32宗。消委會提醒消費者購買成藥時,要看清楚包裝上的註冊商標及防偽標籤,盡量光顧有信譽藥房及保留單據,以便遇到問題可以日後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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