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已故鏞記酒家第二代掌舵人甘健成生前不滿二弟甘琨禮獨攬大權,入稟申請鏞記母公司清盤,在原訟庭及上訴庭均敗訴,其遺孀梁瑞群於去年11月代表他「終極上訴」反敗為勝。終院昨日頒下判詞處理訟費,下令二少一方須支付大少一方由原訟庭至終審庭的八成訟費。
終院判詞指,終極勝訴的大少一方申請取回八成訟費,主動放棄不申索餘下兩成,因為他們要求法庭下令二少一方收購其股份,惟在三級法院均被判敗訴。終院認為大少一方申請合理。大少一方又要求計算金額時應以聘請三個大律師為標準,終院則指本案無疑對公眾極為重要,惟性質未至於非比尋常,沒理由批出多於兩名大律師的訟費開支,故拒絕大少一方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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