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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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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兩地通報機制 黎棟國:續溝通保有效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銅鑼灣書店」股東李波等人報稱「失蹤」事件多番被反對派炒作,聲稱香港警方和內地部門的通報機制失效。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昨日就兩地通報機制,向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作書面答覆。黎棟國表示,由200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底,內地機關向港方通報共12,038次,涉及9,409名港人,其中超過70%在10日內完成,而大部分均在15日內完成。黎棟國還表示,特區政府在收到內地港人的求助後,會因應個案提供適當支援,包括探訪當事人、聘用內地律師等。

逾70%通報在10日內完成

黎棟國在書面答覆中指出,自2001年1月1日內地與香港居民在對方境內非正常死亡及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通報機制實施,至2015年12月底,內地機關(即公安部警務合作聯絡官)向港方通報共12,038次,涉及9,409名港人。而同期香港通報單位向內地作出了共36,140項通報,涉及37,302名內地居民。

黎棟國還表示,在過去五年,內地對香港居民採取強制措施的個案大都涉及詐騙、走私、危險藥物及盜竊等罪行,涉案地點主要在廣東省,共涉及3,370名港人。他補充,不論發生在何省市,所有個案均經由指定內地通報單位(即公安部警務合作聯絡官)通報。此外,內地對香港所作出的通報中超過70%在10日內完成,而大部分均在15日內完成。

黎棟國續說,設立通報機制之目的,是讓當事人的家人能盡快知悉有關情況。故此,香港警務處收到內地機關的通報後,會即時嘗試聯絡當事人的家人。若家人願意,可聯絡特區政府駐內地的辦事處或入境事務處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特區政府駐內地辦事處及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在收到內地港人的求助及有關個案資料後,會因應個案的性質、情況和求助人的要求,提供適當支援。根據經驗,這些協助可包括向內地有關當局轉介家人的特別要求(如探訪當事人),及提供有關聘用內地律師的資料等。

黎棟國最後表示,特區政府與內地當局會就通報機制保持溝通,不時交換意見,使機制有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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