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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強 全國政協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副主任 香港廣東社團總會榮譽主席兼首席會長
大年初一晚,香港發生令人震驚的暴亂。中聯辦主任張曉明首度開腔回應旺角騷亂事件,強烈譴責暴徒肆意打砸燒等暴力的犯罪行為,並直斥極端分離主義勢力越來越暴力化,甚至帶有恐怖傾向的活動。張曉明講話權威地表達中央的嚴正態度,譴責暴徒,維護法治。事實上,這場旺角暴亂絕非偶然,而是違法「佔中」的一個延續, 「佔中」打開了違法暴力、無法無天的「潘多拉盒子」,旺角暴亂正是這股歪風的一次大爆發,「佔中」搞手對於這次暴亂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香港是法治之區,特區政府已經將事件定性為「暴亂」,並以暴動罪檢控肇事者。這是警方近年首次以暴動罪檢控違法人士,阻嚇力遠勝以往的非法集結罪。法庭即將就有關案件進行審訊,有關判決也將成為案例。寄語法庭應以香港治安、市民安寧為重,判處合理的刑罰,讓暴徒知道違法並非零成本,阻嚇他們不敢再肆虐。
旺角暴亂令人觸目驚心,暴徒以「莫須有」的原因在旺角四處搗亂、破壞、縱火,更有組織、有預謀、有準備地襲擊警員,用磚頭、垃圾桶投擲警員,有警員更被暴徒包圍毆打,彷彿要取警員性命,冷血行徑令人心寒,更對香港形象造成嚴重的損害。然而,事後一些反對派人士卻不斷為暴亂辯護,提出一些所謂「造反有理」的說法,肆意顛倒黑白,鼓吹暴力,令人不齒。正如張主任強烈譴責鼓吹暴亂有理、是非不分、黑白混淆的奇談怪論,堅信特區政府和執法機構,會依法處理,追究犯罪者的刑事責任。公道自在人心,反對派人士企圖為暴亂塗脂抹粉,公民黨、民主黨律師更為暴亂提供法律支援,在在暴露他們與暴徒狼狽為奸,市民應看清楚他們真面目。
旺角暴亂源於暴力違法歪風蔓延
對於這場旺角暴亂,必須先找出成因。這次暴亂的成因絕非反對派所指的小販政策、青年政策,如果是所謂小販政策問題,大可以在立法會辯論,何必要發動一場暴亂,造成嚴重破壞?其實,暴徒不過借小販問題發難,隨便找一個藉口製造暴亂。當晚,市民在電視機前可以看到大多數暴徒都戴上口罩,部分人更預先準備好盾牌,更有小型貨車為暴徒提供物資,這些都在在說明,暴徒早已計劃在大年初一製造暴亂,當晚就算沒有小販衝突,他們也會隨便找個理由發難。因此,將暴亂歸咎於所謂小販問題、青年問題以至政府施政都是文不對題。
這場旺角暴亂的真正原因,是源於暴力違法歪風在社會上不斷蔓延,一些青年人被「洗腦」,相信所謂「以武制暴」、「違法達義」等荒誕不經的主張,日積月累之下成為了一些激進派的「爛頭卒」,他們將所有問題都歸咎於政府,對社會現況極為不滿,連帶遷怒於維護法紀的警員,一直都想對警員還以顏色。終於,引爆了這場旺角暴亂,導致旺角滿目瘡痍,而他們更要惹上官非,一生前途盡毀。相反,在背後煽動、唆使他們的禍港政客,卻絲毫無損,令人不禁搖頭嘆息。
香港這股違法暴力歪風,追本溯源,正是源於2014年的非法「佔中」,示威者公然佔據香港大街幾個月,視法律如無物,當中更爆發多場大型暴力衝突。「佔中」對香港造成的影響,絕不僅僅是經濟損失,更打開了違法暴力的「潘多拉盒子」,令一些人以為違法是「零成本」,在所謂「佔領區」內,任何法律對他們都不適用,可以隨意指�薄B挑釁警員,事後也可以被一些反對派人士及傳媒抬舉為「抗爭英雄」。雖然「佔中」慘淡收場,但後遺症卻極為嚴重,就是在不少青年心中播下了違法種子,等候時機發芽。因此,這場旺角暴亂本身就是「佔中」的一個延續。而「佔中」發起人戴耀廷曾指香港將進入「動亂時代」,他正是這場旺角暴亂的始作俑者,必須嚴正追究其刑責。
「佔中」輕判招禍 暴動罪應立先例
香港是法治之區,絕不容暴亂發生,以往警方經常引用的非法集結罪,已經與暴徒的暴行不相配。這次特區政府迅速將事件定性為旺角暴亂,警方更以涉嫌暴動罪拘捕肇事者,絕對有其必要。根據《公安條例》,參與暴動罪最高可判監十年,刑罰較非法集結罪重得多。而且觸犯暴亂者不僅僅是進行暴亂行為,同時在網上呼籲其他人參與暴動,亦觸犯了暴動罪,有利警方將幕後搞手及一眾煽動者繩之以法,正如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出,在一場非法集結中,如果有人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其他參與者沒有離開,亦可能被視為有共同意圖,已可被控暴動罪,不須證明該人本身有否作出某些行為。
毫無疑問,以暴動罪檢控暴徒將可發揮極大的阻嚇力,讓市民了解到暴徒行徑的危害性,也讓暴徒不敢再有恃無恐,以為違法不必付出代價。其中,法庭就暴動罪所作出的第一個判決,將極為關鍵,這將會成為之後暴動罪的量刑先例。「佔中」餘毒未清,一個主要原因是有關搞手至今仍然逍遙法外,不必承擔刑責,又或只是罰款及社會服務令了事,刑罰與罪行不相稱,只會不斷損害法律的尊嚴,令違法行為無日無之,衝擊香港的法治基石。社會各界都期望法庭能夠維護法治,以合理的量刑來阻嚇暴徒不敢肆虐,以免令暴力行為不斷升級,最終將香港帶上萬劫不復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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