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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應屆DSE公開試中六男生於本月18日在中環添馬公園懷疑自焚,先用天拿水自淋,再以打火機企圖點火。警方調查後揭發「案中有案」,中六男生疑因不堪情變打擊,當日考試後在天水圍天盛苑同班前女友寓所外,涉用天拿水毛巾掩蓋女友口鼻後逃去,之後逃到添馬公園畏罪自焚。
被告陸梓軒(17歲)被控一項企圖使人窒息罪,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應訊,暫毋需答辯。辯方指被告就讀天水圍某中學,上學期考獲電腦科全級第一,是有前途學生、奉公守法的「乖乖仔」。其父願暫停工作,全力照顧愛子,其母、胞姊及親戚亦承諾嚴格監管被告。辯方補充,案件或在高等法院排期需時近一年,但現今只是初步調查階段,強調事出突然。
裁判官考慮被告年輕沒案底,要應考公開試,而且懷疑自殺時有主動報案求助,顯示其自殺傾向低。案件押後至4月1日,待法證專家作進一步DNA檢驗,包括含天拿水的毛巾、被告觸碰過的消防門及天拿水容器上的指紋。
被告獲准以1萬元現金及1萬元人事保釋外出,需要執行宵禁令,晚上9時至早上6時不得離開申報地址、每周六下午到警署報到,不得接觸證人,不得離港及進入天水圍區。被告在家人及10多名同學陪同下離開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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