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2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約200個締約國於巴黎通過《巴黎協議》,是自1997年《京都議定書》之後有關全球氣候變化最重要的國際合作文件,訂明簽署國將致力控制全球平均氣溫升幅在2100年前不超過2攝氏度,並爭取將升幅減至1.5攝氏度內。
一問誰負責 二問誰負更大責
筆者無意在此具體討論條文在落實、執行和監管上的爭議,而是希望借《巴黎協議》,分享處理提問詞「責任」的心得。
從課程文件可見「責任」一詞貫穿6個單元,是課程其中一個主要概念和態度。從考評角度,「責任」的提問方法有二:第一種要求同學指出各持份者在指定議題上該負的責任,如在氣候變化這個全球議題上,已發展國家、發展中國家以至每一個人應該負上的責任。提問方式比較直接,同學可從議題的成因和解決方法兩方面討論。以氣候變化為例,已發展國家自工業革命開始大量使用化石燃料,導致溫室氣體積聚,在構成氣候變化的問題上應負上不可推卸的責任。
在解決方面,已發展國家擁有財力資源和較高的科技水平,可從這兩方面負責解決問題:《巴黎協議》列明在2020年之前,已發展國家有責任每年提供至少1,000億美元資金給予發展中國家處理減排項目。
「成因論」「能力論」作分析框架
第二種問法要求同學討論在指定議題上哪一持份者應負上較大責任,提問測試同學分析及比較能力,亦要求表達及解釋個人立場,屬較高一層的高階思維,同學若只以回應第一種問法般列出不同持份者的責任,而簡單歸納出「各方皆有責任」的結論,難免令人有「各打五十大板」的感覺。
筆者建議同學可以「成因論」或「能力論」分析主要責任何在:「成因論」指哪一方導致問題出現而該負上較大責任;「能力論」指哪一方較具能力解決問題就該負上較大責任。兩者皆為討論設下分析框架,令答案有明確立論基礎。■戴健暉 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真道書院人文學科課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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