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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機動車造成的空氣污染,多地出台機動車限行政策。圖為霧霾中的北京。資料圖片
制定後須報人大常委會備案 拒不修改有權撤銷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玨 北京報道)當前,京滬多地實行機動車尾號限行政策,該政策是否與立法法中規定的不得超越權限相違背、是否已經超越了權限?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鄭淑娜10日在人大記者會上指出,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和地方性法規來制定車輛臨時限行的規定,「很難說它是與法律相抵觸的。」她同時表示,將加強對地方性法規的備案審查工作,防止地方立法太「任性」,若發現地方法規違法、而制定機關不自行修改,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撤銷這些不符合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地方性法規。
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新聞中心10日上午舉行記者會,邀請全國人大內司委副主任委員王勝明、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烏日圖、全國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委員袁駟、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鄭淑娜就「人大立法工作」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地方可規定機動車限行
對於多地以天氣污染等原因實行機動車限行政策,鄭淑娜說,去年大氣污染防治法草案審議過程中,常委會組成人員對草案中原有的限行限購條款提出許多意見,最終出台的法律刪除了相關條款。法律沒有規定限行,那麼地方還能不能限行?是不是違反上位法、違反法律?她說,在這部法律當中,有一條規定叫做臨時限行,根據地方實際情況,地方性法規可以做出一些限行的規定,很難說它是與法律相抵觸的,因為法律規定這個可以由地方人大常委會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做出規定。
允許公民組織提審查建議
鄭淑娜同時表示,全國人大將加強對地方性法規的備案審查工作。她說,按照立法法的規定,地方性法規制定以後,都要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也要報國務院備案。全國人大常委會各專門委員會以及法工委都負有審查地方性法規是否違反法律的職責,具體的工作機構是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備案審查室。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兩高」制定的司法解釋,上報備案以後,備案審查室做到了逐件、逐條的審查;地方性法規由於量太大,尚未做到逐件審查,但有關公民組織可以向全國人大提出審查建議。
鄭淑娜介紹,全國人大對地方性法規的備案審查,一方面根據群眾、組織的來信進行審查,另一方面每年有所側重地審查地方性法規。在審查過程中,也確實發現有一些地方性法規與法律規定不一致的問題,全國人大已要求制定機關自行修改,地方都主動自己改了。但如果制定機關堅持不改,按照法律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撤銷這些不符合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地方性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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