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沖 兩會報道)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昨日在關於最高檢工作報告中,談到改進辦案方式方法,特別提出了堅持「三個慎重」,其中包括慎重拘留逮捕企業管理者和關鍵崗位人員,確需拘留逮捕的,提前與涉案企業或主管部門溝通,幫助做好生產經營銜接工作。
曹建明說,檢察院平等保護企業產權和合法權益。更加重視在司法辦案中對內資與外資、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一視同仁,確保各種所有制企業訴訟地位平等、訴訟權利平等、法律保護平等。
曹建明表示,準確把握法律政策,注意區分「五個界限」,即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的界限、改革探索出現偏差與鑽改革空子實施犯罪的界限、合法經營收入與違法犯罪所得的界限、單位犯罪與個人犯罪的界限、不正當經濟活動與違法犯罪的界限。
他說,檢察院更加重視改進辦案方式方法,堅持「三個慎重」,即慎重拘留逮捕企業管理者和關鍵崗位人員,確需拘留逮捕的,提前與涉案企業或主管部門溝通,幫助做好生產經營銜接工作;慎重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避免引發或加劇企業經營風險;慎重考慮辦案方式和時機,維護企業形象和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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