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葉劉淑儀批「港獨」既偏激也不可能。 彭子文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行政會議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昨日表示,香港有部分青年人想香港「獨立」、廢除香港基本法,有如「離家出走」。她批評「港獨」既偏激也不可能,而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九條,煽動意圖包括挑起對政府或不同群體的仇恨,當具體行動如「成立國家」、籌款、組織多人行動,就有可能犯法。
葉劉淑儀早前發函邀請鼓吹「港獨」的「香港民族黨」及各大學學生會和學聯代表會面,本想交流大家對「港獨」及「本土主義」的看法,但遭到回絕。葉太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笑言,「食檸檬」是意料中事。
她指,自己最近留意到「香港民族黨」及一些學生對香港前路的建議偏激,故希望了解他們的想法,因「佔中」期間有自稱與學聯密切關係的畢業生私下找她談論政改,故今次她亦希望和學生公開或私下會面,希望通過對話了解他們對「家」有何不滿,「佢]可以企圖說服我,向我解釋為何要『建國』同廢除(香港)基本法。」
「港獨」如欲「離家出走」
葉太坦言,這些年輕人近年覺得「香港被人侵佔驉v,如雙非嬰兒、奶粉及水貨問題等的醞釀,以致「本土思潮」蔓延,而香港與內地的問題處理得不好,令他們對文化現象,如削弱廣東話及簡體字等議題很敏感。不過,他們即使對現狀不滿意,亦應通過商討了解是否有其他解決方法,而非鼓吹「港獨」,「(我)感覺佢]係離家出走。」
她建議,特區政府要多與這些青年討論,不只是譴責,而是要一方面告訴他們觸犯什麼法例,另一方面與他們接觸。
被問及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日前表示,倘大規模談論「港獨」有可能干犯煽動罪,葉劉淑儀指出,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九條,煽動意圖包括挑起對政府或不同群體的仇恨,但犯法與否要視乎具體行為:如討論或叫口號是沒有問題,但當具體行動如「成立國家」、籌錢、組織多人行動,就有可能犯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