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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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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客告K場「女士夜」歧視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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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喜愛夜生活的年輕男女,均會到卡拉OK及的士高等消遣。

指入場費逾倍不公索償 答辯缺席料難成案例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 一名男顧客晚上到推廣「女士之夜」(Ladies Night)的卡拉OK及的士高俱樂部消遣,要付比女性高逾一倍的入場費。男顧客認為收費帶有性別歧視和不公平,透過平機會興訟索取情感傷害賠償。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審理,由於俱樂部沒有派代表出席聆訊,法官在答辯人缺席下直接判申索人勝訴,稍後再評估賠償金額和訟費。有法律界人士指,裁決無權威性,未必可作為有約束力的案例。

申索人姚垂廣,答辯人「駿和亞洲集團有限公司」,後者在旺角區擁有和管理一間卡拉OK及的士高俱樂部。申索人獲裁定勝訴並可獲得賠償,惟平機會代表拒絕透露原來的索償金額。

女收120元 男收300元

事發2014年7月28日,姚光顧位於旺角的娛樂場Legends Club,發現該場所向男女顧客收取不同的入場費,女士只收120元,而男士則須收取300元。姚及後發現這是一般慣性收費,夜場推廣「女士之夜」,只會向女顧客提供優惠,男士入場不單沒有上述優惠,費用還收得特別貴,而男女享用的設施或服務則完全相同。翌日他在Legends Club網站發現,俱樂部收費一向男女有別,感覺受不公平對待,失望和不滿,遂入稟要求法庭聲明經營者違反《性別歧視條例》,下令該公司須改變其定價政策,並須向他作出情感傷害賠償。

指答辯人不願調解引發訴訟

姚垂廣昨日沒有現身法庭,只由平機會法律主任陸綺靈代表,答辯人則缺席聆訊。申索人在入稟狀指,對答辯人堅持「收費有別只是行內常見的營銷策略」感到憤怒和無奈,又指因答辯人不願意在平機會安排的調解中與他和解,才導致他展開訴訟來解決爭議。

平機會歡迎法院判決,並稱希望把個案帶上法庭,令市民明白推廣業務亦不應基於性別,給予較差待遇。

酒吧業協會批荒謬

酒吧業協會副主席錢雋永批評事件荒謬,指顧客明知有「女士之夜」,同意收費條件才到酒吧消費,又指案件不會影響業界搞同類推廣。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案件的觀點無經過法律辯論,裁決無權威性,應不會成為有力案例。不過,另一位法律界人士謝偉俊則持不同看法。他認為區域法院案例有一定參考價值,既然有今次案例,可能令業界日後舉辦「女士之夜」時有所卻步,影響經營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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