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行與罰則
■拒絕離開某區域: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
■造成妨擾或煩擾:罰款5,000元
■妨礙他人執行職責:罰款10,000元及監禁3個月
■遊蕩:罰款10,000元及監禁3個月
■佔用土地或空間作並未批准的目的等:罰款25,000元及監禁1個月
■阻塞緊急出口等:罰款10,000元及監禁3個月
製表:記者 鄭治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