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港府上周五刊登憲報,調整《噪音管制條例》收費。調整費用《2016噪音管制(一般)(修訂)規例》、《2016噪音管制(空氣壓縮機)(修訂)規例》及《2016噪音管制(手提撞擊式破碎機)(修訂)規例》經刊憲後,將於本周三提交立法會,新費用將於7月1日生效。
新收費下,按《噪音管制(一般)規例》申請建築噪音許可證,以進行撞擊式打樁工程,及其他建築工程費用,將分別由現時910元及1,000元,調整為1,980元及2,610元。至於按《噪音管制(空氣壓縮機)規例》及《噪音管制(手提撞擊式破碎機)規例》申請噪音標籤費用,則會由現時490元調整為5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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