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黃錦星致辭。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逾4,000間物業及商舖於本月初共同簽署《戶外燈光約章》,一起緩減戶外燈光造成的光滋擾及能源浪費問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當日為《約章》主持簽署儀式時指出,簽署《約章》機構涵蓋不同界別,包括地產發展、物業管理、酒店餐飲、零售、銀行、旅遊、戲院、學校、公用事業、公營及非政府機構等,配合了《約章》推動政府、商界及民間合作,凝聚共識,逐步為社會帶來改變的目的。
黃錦星指出,推行《約章》有助提升各商戶及機構對於戶外燈光造成的光滋擾和能源浪費等問題的關注,亦可鼓勵他們改變做法,避免在晚間亮�茪ㄔ痍n的戶外燈光。關燈安排不僅可以為居民帶來更好的作息環境,更可節約能源,推廣低碳生活,應對氣候變化帶來的深遠影響。
報章公佈名單 提供標貼證書
《約章》已於本日1日起生效,簽署機構承諾在預調時間關掉對戶外環境有影響的裝飾、宣傳或廣告燈光。遵守由晚上11時到早上7時關燈要求的機構可獲頒發「鉑金獎」;由午夜12時到早上7時關燈的機構則可獲「金獎」,獎項將於2017年頒發。環境局會於報章及政府網站公佈參與機構名單,並會提供標貼及證書,以供參與機構在其物業內展示。推廣《戶外燈光約章》工作小組主席麥瑞�k在致辭時指,工作小組過去多月與環境局緊密合作,邀請各機構和商戶簽署《約章》,並得到十分正面的回應。不少機構和商戶的負責人非常樂意作出配合,在預調時間關掉戶外燈光,以表明他們對減低光滋擾和能源浪費的承諾。工作小組十分感謝他們的支持,並盼望有更多機構和商戶簽署《約章》,在預調時間關掉對戶外環境有影響的裝飾、宣傳或廣告燈光。
除推出《約章》外,環境局亦重推《戶外燈光裝置業界良好作業指引》,由今年5月起舉行多場講座,呼籲各界在規劃或管理其戶外燈光裝置時,採取《指引》提供的良好作業措施。
環境局已發出指引要求各政府部門於晚上11時關掉所有用作裝飾、宣傳及廣告用途的戶外燈光,並遵從《指引》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