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在前年非法「佔領」清場期間,包括「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在內等17人,涉於旺角亞皆老街違反禁制令,被起訴刑事藐視法庭,惟律政司「甩轆」令首次檢控失效,去年底再重新提出檢控。其中,獲批法援的11名被告,昨由資深大律師代表到高等法院申請擱置案件,又稱律政司第二次檢控是「濫用司法程序」。法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押後頒下書面裁決。
律政司代表昨日指,法庭行使酌情權批准第二次檢控,沒證據顯示本案涉及不合理或打壓成分,惟被告一方不同意,稱律政司起初在裁判法院以阻礙公職人員罪提控。根據《裁判官條例》,案件必須在犯案後半年內提控,及後又在高院起訴眾人刑事藐視法庭,11個半月後才作出第二次檢控,有「走後門」及濫用程序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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