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庭佳)「港獨」分子聲稱「中國對香港沒有主權」,梁美芬昨日強調,從中國在國際上的做法及香港基本法字眼來看,香港從來都是中國的一部分,主權從沒有離開過中國。她強調,所謂「自決」及修改香港基本法達至「港獨」的做法,都不符合「一國兩制」、香港基本法、國際法以至國家的歷史和文化。
中英談判港主權無爭議
梁美芬昨日表示,香港回歸前後都是中國的一部分,中英就香港前途問題談判期間,也沒有特別在主權方面爭議,而國家已在1972年不承認有關香港的不平等條約,加上香港基本法序言也清楚寫明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代表香港主權從沒有離開過中國。
就激進「本土派」提出「民族自決」,她指,所謂「民族自決」是就整個主權國家而言,香港本身並非一個民族,如果要講「民族自決」 就包括整個中國。針對有反對派中人發表「內部自決」的「決議文」,她就指,「內部自決」也是「民族自決」的一種,又因中國的政體是單一制,「內部」不是指香港內部,而是整個中國的內部,而在國際法意義上,講「自決」即是講獨立。
「港獨」絕非港前途選項
「熱血公民」等提出修改香港基本法以達至「港獨」,梁美芬指出,根據香港基本法第一五九條,香港基本法的修改不可以和「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政策相抵觸,不能修改到挑戰國家對香港的主權。
她強調,這些做法都是不符合「一國兩制」、香港基本法、國際法以至國家的歷史和文化,而有關2047年後香港前途的討論,可以圍繞香港實行的制度,但不能牽涉主權轉移,「港獨」並不是選項,香港前途牽涉到中央和地方的關係,不能單由香港決定。她認為如果「一國兩制」實行得好,就沒有必要改變。
律師莊仲希補充,單一制國家只有一個中央政府、一部憲法,地方政府的所有權力是由中央政府授權,例如香港的權力由香港基本法建立,而香港基本法是全國性法律的一部分,並由全國人大制定。他又指,如果所謂「自決」是在基本法範圍內,如討論民生、經濟等就可以,但如果要決定香港的主權誰屬、香港是否脫離中國,就由全國13億人民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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