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6年5月11日 星期三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陳弘毅:基本法無失效期限


放大圖片

■陳弘毅。莫雪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庭佳)針對反對派拿「五十年不變」這句「捉字蝨」,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昨日表示,從法律觀點來看,香港基本法並沒有寫到2047年就失效,而一部法律若沒有失效條款,就會繼續有效,直至法律被修改或廢除為止,「如果到2047年,什麼也沒有做,人大沒有修改或廢除(香港)基本法,我們就繼續用(香港)基本法,很簡單,沒有2047的問題。」

他解釋,香港基本法第五條提到「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是由於絕大部分的香港基本法條文都是來自《中英聯合聲明》,第五條就是來自《聲明》的第三款第十二條:「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上述基本方針政策和本聯合聲明附件一對上述基本方針政策的具體說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之,並在五十年內不變。」

「兩制」之外選項只有「一制」

對於為何是「五十年內不變」,陳弘毅指中英談判期間,英方要求中方承諾香港是特別行政區,實行「一國兩制」,在五十年內不變。

至於香港有否「一國兩制」外的選項,陳認為就只有「一國一制」,強調「一國兩制」到現在仍是最佳選項,符合港人利益,而「一國兩制」不是理所當然的,而是特殊安排。他又指當時「一國兩制」的設計,也沒有排除在2047年後繼續實行的可能性。

他說,香港基本法賦予自治範圍內某些「本土」價值及政策,例如優先考慮香港居民利益、保留現有文化及生活方式等,完全有可能實現,而且值得支持。

相關新聞
民建聯圓桌會議:「一國兩制」對港最好 (圖)
民建聯:「港獨」通往災難 (圖)
陳弘毅:基本法無失效期限 (圖)
程介南嘆社會漸失包容精神 (圖)
湯家驊稱港人欠尊重基本法 (圖)
微觀點:選擇性尊重基本法 禍害無窮
張德江下周視察香港 (圖)
各界冀帶來更多利港好消息 (圖)
特首:「一帶一路」機遇大過改革開放
人民日報海外版:體現中央挺港
新居屋調折扣不減價 (圖)
新居屋銷售細節 (圖)
特別配額
特稿:王坤質疑定價「堅離地」 (圖)
郭偉強倡新居屋減價 (圖)
微觀點:售價有需要彈性調整 (圖)
工聯會促公屋增商舖益居民 (圖)
市建局修樓服務冀減圍標 (圖)
包山周六開搶成事在天
紅雨急停課慢 學生濕家長嬲 (圖)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