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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虎城:承認乃WTO成員義務

2016-06-05
■商務部部長高虎城  資料圖片■商務部部長高虎城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據澎湃新聞網報道,中國商務部部長高虎城日前在接受央視的採訪時表示,中國2001年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第15條中,關於反傾銷替代國的做法,將於2016年12月11號到期終止。

過渡期今年12月11日終止

「我注意到,最近國際上關於15條即將到期的一些業界輿論,包括一些立法機構發出的一些意見。」高虎城說,「但是到目前來說,我們沒有得到世貿組織162個成員方任何一方,確認說屆期將不履行這一條款。」

所謂「替代國」,是2001年中國入世議定書中第15條規定,就是在15年的過渡期內,如果中國企業不能證明所述行業具備市場經濟條件,則世貿組織成員可以使用第三國即「替代國」價格或成本計算傾銷幅度。

據初步測算,在採用「替代國」做法的反傾銷案件中,中國企業的平均反傾銷稅率比正常企業高20%以上。

「這個條款有一個過渡期,就是15年,就是中國加入世貿組織15年後,必須終止。也就是說,到2016年12月11日之後,針對中國產品的反傾銷,必須按照中國產品的價格成本來計算傾銷幅度。」高虎城強調,其實這15年之內,如果其他世貿組織成員承認這個行業、這個企業是符合這個條件的,就可以即時終止。

已獲80多個成員承認

據他介紹,在到期之前,很多的世貿組織成員已經承認了這一條款,據統計有80多個成員,「目前,對中國的反傾銷用替代國的計算方法的成員有14個。」

高虎城強調,「履行15條,是每一個世貿組織成員應當遵守,也應當履行的義務。它和所謂的有些成員國內立法提出的市場經濟地位,市場經濟國家的標準,都沒有任何的聯繫。」

換句話說,無論是美國的立法機構,還是歐洲議會,均無權否決這一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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