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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港者.營:領展忘諾狂加租 倡出四招抗「霸權」

2016-06-27

房委會當年分拆商業設施以領匯名義(現稱領展)上市,集資興建公屋,同時改善公共屋h商業設施落後的管理問題,獲得市民普遍支持。當時領匯的管理層,多次強調:領匯的任務是開源節流,但開源並非指要加租,而是要與商戶討論合理租金;舊有商戶優先續租;大致延續房委會時代七成散戶、三成大企業的安排。

然而,今天領展管理層已忘卻領匯當年的承諾,只為追逐盈利,年年加租,透過加租及不平等的租約條件,逼走原有的小商戶,大舉引入連鎖式商店,終令小商戶與連鎖式商戶的比例逆轉,降至小商戶只有三成,破壞了小商戶與居民建立的關係網。此外又利用制度上的漏洞分拆出售商場、外判街市、改動停車場的租賃方式等。這些經營手法背離原有屋h商場或街市的定位,無視為附近居民提供合適服務的基本目的。

調查證領展經營不得民心

民建聯早前進行問卷調查,了解市民對領展服務的意見,結果七成受訪者認為領展給人「賺到盡」、「霸權」的印象;同時,六成多市民認為領展所賣的貨品,較其他地方貴;而對在領展購物經驗表示不滿的市民,較表示滿意的為多,證明領展的經營手法不得民心。

政府雖然沒有持任何領展股份,但民怨當前,政府不能袖手旁觀。民建聯向政務司司長提出四項建議,期望政府出招抗衡領展霸權:

一、要求「競爭事務委員會」深入調查領展的經營及運作模式有否違反《競爭條例》,並因應結果採取跟進行動;

二、在領展壟斷的區域,例如東涌、天水圍等,透過興建公共街市、社區商場或墟市引入競爭;

三、在當局未能提供其他購物選擇前,提供接駁巴士來往鄰近的公共街市,以便居民購物;

四、主動發信提醒領展或領展物業的新業主,必須遵守土地條款的限制,以及限制性契諾的規定,並嚴肅追究違規行為。(標題和小題為編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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