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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在港不會被移交內地

2016-07-07

林榮基在接受傳媒訪問時,聲稱自己懷疑自返港後多次被人「跟蹤」,又稱倘繼續覺得「人身安全受威脅」,他會考慮移居台灣。法律學者、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昨日指出,大陸和台灣有司法協助和罪犯移交協議,倘有內地逃犯走到台灣,台方的司法機關會判斷是否移交罪犯到內地。

林若移居台灣非明智

大陸海協會和台灣「海基會」於2009年4月26日簽署了《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梁美芬指出,台灣的司法機關會檢視逃犯的罪行是否列明在協議上,倘疑犯為「政治犯」,或經引渡後有可能被判死刑,就通常都不會移交。雖然林榮基案涉及銷售政治書籍,但內地是以「非法經營罪」來起訴和拘捕林榮基的,倘林最終決定到台灣,就要看台方如何處理。

被問及寧波市公安局或依法對林榮基「變更刑事強制措施」。梁美芬解釋,「變更刑事強制措施」意思為公安收回林取保候審決定。香港與內地並沒有簽訂引渡協議,林榮基在香港不會因此被拘捕和移交內地,但他一旦進入內地或有與內地簽訂引渡協議的司法管轄區,就有可能遭到拘捕。 ■記者 羅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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