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單親媽媽梁玥晴(38歲)於前年非法「佔中」期間不理警方勸喻離開集會區,又阻撓警員為她扣上膠手銬,早前被裁定一項阻差辦公罪罪成,罰款3,000元。辯方就定罪及訟費申請提出上訴,案件日前在高等法院被駁回。
法官張慧玲昨頒下書面理由,指梁的行為明顯是故意妨礙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裁定其上訴理據全不成立。同時,梁被拘控是自招罪嫌,故駁回其訟費命令的上訴。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單親媽媽梁玥晴(38歲)於前年非法「佔中」期間不理警方勸喻離開集會區,又阻撓警員為她扣上膠手銬,早前被裁定一項阻差辦公罪罪成,罰款3,000元。辯方就定罪及訟費申請提出上訴,案件日前在高等法院被駁回。
法官張慧玲昨頒下書面理由,指梁的行為明顯是故意妨礙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裁定其上訴理據全不成立。同時,梁被拘控是自招罪嫌,故駁回其訟費命令的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