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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燈泡」案疑兇盼賠錢和解

2016-07-22
■「小燈泡」案第二次開庭,庭中疑兇(戴頭盔者)與父母的錄音被公開,指想賠錢給「小燈泡」家屬作和解金。資料圖片■「小燈泡」案第二次開庭,庭中疑兇(戴頭盔者)與父母的錄音被公開,指想賠錢給「小燈泡」家屬作和解金。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通社報道,台北內湖今年3月發生殺童案,3歲女童「小燈泡」遭殘忍殺害,疑兇王景玉遭檢方依殺人罪起訴、求處死刑。士林地院7月21日再次開庭,根據王與父母在看守所會面時的錄音顯示,王向父母聲稱,想以200萬元(新台幣,下同,約合港幣48萬元)與「小燈泡」家屬和解。

案件在5月份偵結後第二次開庭,「小燈泡」的父母並未到庭,而是委託律師出庭。王景玉一開庭就向法官表示「我要向被害人道歉」。隨後辯護律師認為,王不具有就審能力,希望法院停審。為此,法官播放疑兇在看守所內與父母的對話錄音,當庭勘驗。

錄音公開 稱想交保

據錄音內容,王在會面時除了交代父母買鳳梨酥、朱古力等給他,還告訴父母,「傷人一定要賠!」希望能給「小燈泡」的家屬200萬元作和解金。王又表示,自己目前很想要交保,希望能透過律師進行。王的父親聞言,痛斥他「笨蛋!你是重刑犯,怎麼可以交保?頂多只能夠保外就醫而已。」

對於公開勘驗錄音檔,辯護律師認為,播放被告與父母之間的錄音對話,有侵犯隱私的疑慮。不過法官則認為,由於內容已觸及到交保、保外就醫、道歉等訴訟策略,這些都可作為判斷王景玉是否有就審能力的參考。

法官整理本案焦點,包括「行為時有無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辨識能力」、「被告再犯可能性,有無矯正可能」與「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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