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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協商一致 早達「南海行為準則」

2016-07-25
■工作人員在調試渚碧礁4G基站。 資料圖片■工作人員在調試渚碧礁4G基站。 資料圖片

所謂仲裁庭顛倒是非,甚至公然否定了《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效力。對此,劉振民指出,《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是中國和十個東盟國家共同簽署的關於南海問題的首份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重要文件,體現了11個國家的共同意願,代表地區共識,構成地區規則的基礎,對所有簽署國都有約束力。個別國家違背《宣言》規定,提起南海仲裁案,是對《宣言》的最大背棄。仲裁庭否定《宣言》,就是在否定本地區國家共同構建的地區規則,必將為本地區國家所共同反對。

磋商順利 但無時間表

那麼,「南海行為準則」磋商目前進展又如何?有沒有時間表?劉振民介紹,制定「南海行為準則」是全面有效落實《宣言》的一部分,是中國和東盟國家之間共識,是在《宣言》基礎上向前邁進。實踐證明,中國與東盟國家推進落實《宣言》和「準則」磋商,是妥善管控分歧,推動務實合作,維護南海和平穩定的正確途徑。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落實《宣言》和「準則」磋商工作順利展開,取得了包括「早期收穫」項目在內的許多積極成果。

劉振民透露,當前,「準則」磋商已進入「重要和複雜問題」磋商階段,各方將依據「重要和複雜問題」清單和「『準則』框架草案要素清單」為指導,就彼此關心的重要和複雜問題深入交換意見。同時,各方將積極探討制訂「海上風險管控預防性措施」。

劉振民表示,中國與東盟國家2013年9月在蘇州啟動「準則」磋商,到現在不到3年已經取得了這麼多成果,已經算是迅速了。但是,「準則」磋商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沒有時間表,也不可能有時間表。中方希望各方恪守《宣言》,多做增進互信、促進合作的事,為推進「準則」磋商創造有利條件和必要氛圍,爭取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早日達成「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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