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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券商研究報告納監管範圍

2016-07-30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章蘿蘭 上海報道)上海證券交易所昨日公佈,本月上交所從四方面著手加大了上市公司一線監管力度,其中包含繼續將可能對公司股價造成較大影響的券商研究報告納入監管範圍等。

上交所表示,將可能導致公司股價異常波動的券商研究報告,納入常規監管,保護投資者權益,是落實信息披露從嚴、全面監管的客觀要求。上交所透露,前期有公司披露了與境外某醫療機構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同時,某券商邀請公司董秘接受了獨家電話採訪、並出具研究報告,合作前景的描述較公司公開披露的信息明顯樂觀,涉嫌誇大。

需提升信息披露的有效性

此外,上交所還要求,需提升上市公司中期業績預告信息披露的有效性。

據指,目前滬市已有270餘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16年半年度業績預告,其中,部分上市公司淨利潤同比出現大幅上升,主要源於前期比較基數較小、出售資產等產生非經常損益、併購重組引起資產狀況較大變動,並非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實質性提升。

與此同時,其餘的兩條監管措施還包括發揮媒體說明會在強化重組上市監管中的市場化約束作用、繼續加強對各類信息披露違規行為的追責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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