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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選舉主任決定合理合法

2016-07-31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沈清麗)鼓吹「港獨」的「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香港社會各界均表認同。他們指出,立法會議員遵守香港基本法是憲制責任,倘連基本法都不遵守,根本沒有資格擔任議員。而有關人等在參選時都簽署了擁護基本法的法定聲明,但實際上繼續鼓吹「港獨」,選舉主任根據法例決定其提名無效,是合法、合理的舉措。

全國政協常委劉漢銓在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時指出,選舉主任的決定「好正常」、「做得對」,「一個人已經公然主張『港獨』,但又讓佢參選,相信全世界都沒這種事。如果公然搞『港獨』的人都可以參選的話,即係變相鼓勵人搞『港獨』、鼓勵人違法?這是沒可能的事!」

他坦言,這些鼓吹「港獨」的人竟想進入政府體制公然作反和搗亂,只有香港才有這種怪現象,實匪夷所思。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香港立法機構是特區政府的一部分,這些參選人既然不支持,「又做咩議員?」

被問及能否阻止其他鼓吹「港獨」的人參選,劉漢銓回應說,「港獨」不像其他問題般可以有「不同意見」,他相信選舉主任會有足夠資料去判斷某些人是否搞「港獨」,及因應情況作出決定。

容許「港獨」分子參選不正常

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理事長盧文端指出,選舉主任決定陳浩天提名無效,決定符合「一國兩制」和香港基本法的有關規定,也符合香港的整體利益,「立法會議員遵守基本法是責任,如果連基本法都不遵守,有何資格去參選做議員?」

他強調,中央政府絕不允許「港獨」分子禍害香港,香港市民更不會支持「港獨」,不能因為這一小撮人搞「港獨」,就要大部分港人為此「埋單」。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工商總會會長王庭聰指出,裁決「好正常」、「好合理」。容許搞「港獨」的人參選是不正常、不合理。香港基本法已經規定參選人要擁護「一國兩制」和基本法,這是基本條件。目前,立法會反對派議員已經拖累政府施政,如果再讓「港獨」分子進入議會,將會進一步破壞香港的經濟、穩定、和諧。

全國政協委員簡松年律師支持選舉主任的決定,「陳浩天已經立場明確要搞『港獨』,那就不應該讓他參選。香港基本法早已列明立法會議員就職時要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但他在香港搞『港獨』,即是要推翻基本法;他不願意效忠香港特區,即是要推翻香港特區,既不擁護基本法,又不效忠香港特區,選管會就不應該讓他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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