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11年前因擒賊被割傷頸部,致失血過多變成植物人的軍裝警員朱振國,其妻蔡燕萍於2008年入稟高等法院,指警務處處長疏忽,分派朱振國於危險崗位執勤致他傷重命危,向處長及以生果刀傷人的賊人廖智勇追討人身傷亡賠償。案件纏訟多年,昨再度在在高院閉門聆訊。據悉各方卒達成賠償和解協議,惟具體賠償金額因須保密而未有透露。朱振國母親透露,兒子對外間事物不懂反應,手腳亦不懂活動,已經僵硬扭曲。
朱振國一方昨散庭後回應傳媒追問,證實警務處與他們已達成和解,據悉,朱家不會向已承認責任卻已宣告破產的廖智勇追討賠償,針對廖的索償訴訟亦告一段落,而律政司亦決定放棄向廖追索墊支賠償朱振國的費用,故廖智勇本人已毋須賠償。
被判監10年,2011年已獲假釋出獄的廖智勇昨亦有到庭,他離庭時拒絕回應記者提問。
達成和解 朱太拒評金額
朱太蔡燕萍拒絕評論賠償金額,怕自己「講錯洁v,但稱對達成和解感到釋懷。朱太坦言昨日是事發後與廖智勇第一次見面,她表示自己心情沒有特別激動,但明言「絕對唔會原諒」廖智勇。
朱母:仍希望有奇蹟出現
遇襲重傷的朱振國,現時仍在黃大仙醫院復康醫療護理部療養,臥床的他眼睛張大,間中會左右窺望,然而對旁人的說話卻全無反應。朱母昨傍晚到醫院探望兒子後,向在場記者坦言不會原諒襲擊兒子的人,又說其子概氻Q多年,以現時科學技術已經不大可能醫好,不過身為母親,她當然希望有奇蹟出現。
朱家之前曾用盡各種中西醫療法,包括針灸、推拿,只是朱振國病情未有任何進展,朱曾被送到廣州接受高壓氧治療,朱母早前說當時情況有好轉,四肢痙攣程度亦減輕。及後返港入住黃大仙醫院,無奈醫院人手較少,治療方式不同,使得朱的情況每況愈下。雖能睜開雙眼,惜已喪失認人及說話能力,須靠插進胃喉進食,每天在旁人攙扶下坐起約半句鐘,已屬於無行為能力人士。朱振國留院治療的醫療費,迄今一直由政府負責。
本案發生於2005年7月19日,朱振國於長沙灣保安道街市外,截查懷疑行劫途人的青年廖智勇身份證,冷不提防遭廖以生果刀襲擊,頸項被割中血濺街頭,其後因失血過多導致全身癱瘓。廖智勇因意圖傷人罪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被判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