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6月9日,瀋陽特別軍事法庭開庭審判日本戰犯。戰犯們在法庭上向中國人民低頭認罪。 網上圖片
今年是東京審判70周年。東京審判是指1946年1月19日至1948年11月12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在日本東京對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日本首要戰犯的國際審判。這些人中包括東條英機、松井石根、土肥原賢二等對中國和亞洲乃至全世界犯下纍纍罪行的戰犯。遠東國際法庭由中、美、英、法、蘇、加拿大、澳洲、新西蘭、荷蘭、印度、菲律賓11國指派的11名法官組成,中國法官梅汝璈代表中國參加東京審判。 ■互動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