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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貿審批取消 粵數萬港企受益

2016-09-24
■國家決定取消加工貿易和內銷的業務審批,這將令珠三角數萬港企的時間和稅收成本大降。圖為深圳一港企車間。記者李昌鴻 攝■國家決定取消加工貿易和內銷的業務審批,這將令珠三角數萬港企的時間和稅收成本大降。圖為深圳一港企車間。記者李昌鴻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昌鴻 深圳報道)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推出促進外貿回穩向好的利好政策。自9月1日起,商務部主管部門取消了對加工貿易合同審批、加工貿易保稅進口料件或製成品轉內銷審批等。加工貿易企業無需再提供由各級商務主管部門簽發的批准證書及隨附資料,審批資料亦無需在多部門流轉傳送。對此,香港工業總會副主席郭振華表示,這對於珠三角數萬港企而言無疑是很大的利好。

近日,商務部、海關總署發佈2016年第45號公告,公告要求,自9月1日起,取消商務主管部門對加工貿易合同審批和加工貿易保稅進口料件或製成品轉內銷審批。各級商務主管部門不再簽發《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聯網監管企業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和《加工貿易保稅進口料件內銷批准證》、《加工貿易不作價設備批准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管委會不再簽發《出口加工區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和《出口加工區深加工結轉業務批准證》。

簡政放權 手續簡便

對此,郭振華表示,此次國家取消加工貿易和拓展內銷的審批,這對珠三角數萬港企無疑是極大的利好。這樣,港企在深圳、東莞、中山、惠州和佛山等珠三角城市辦理手冊設立、變更、內銷等業務時,手續極大簡便,申請加工貿易手冊不必到商務主管部門審批《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內銷也不再需要審批《加工貿易保稅進口料件內銷批准證》。

而取消審批後,港企在新辦手冊時只需憑《加工貿易企業經營狀況和生產能力證明》就可以去海關辦理手續,不必再提供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平均每本手冊能夠節省時間成本1天至2天。這樣一來,不僅可以降低加工貿易企業的制度成本和稅收成本,也有利於加工貿易企業開拓內地市場,從而增強加工貿易的活力。

「港企應獲國民待遇」

港企國橋實業(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長楊自然告訴本報記者,取消加工貿易業務審批對港企和內地企業均是好事。不過他認為,香港回歸祖國近20年,港企應該獲得國民待遇,這才算是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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