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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在華投資今告別審批時代

2016-10-01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海巖 北京報道)從10月1日起,內地對外資全面實施「備案+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外商投資逐案審批的時代正式終結。今後外商來華在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投資,將不需審批,備案即可。

近日中央深改組明確提出,內地將從2018年起實施全國統一的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而外商投資早於內資,於今年10月1日起率先進入負面清單時代。

9月初,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了修訂「外資三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的決定,商務部同時公佈了《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將不涉及國家規定實施准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台胞投資企業的設立和變更,由審批改為備案管理。

此前,外商投資企業的「生老病死」,包括設立、分立、合併、解散、延長經營期限、擴大經營範圍、增資、減資、變更出資方式和出資期限等,均需要審批。商務部研究院外資所所長何曼青對此指出,取消全面審批制後,將在多個方面有利於外商投資,釋放制度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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