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法院查明,萬慶良在2000年至2014年14年間,索賄、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1.1125億元,數額巨大。落馬前,萬慶良頻繁在公開場合大談廉政,並以自己為例稱名下無一處房產。而在私底下,他則直接或通過特定關係人,大肆非法收受賄賂。
落馬前,萬慶良不僅因為不知沙縣小吃而被譏諷為不知民間疾苦,還因享受特權房而得了個「600帝」的綽號。2011年1月,廣東省兩會上,時任廣州市市長萬慶良在談到高房價和幸福的話題時說:「我工作了20多年,還沒買房,現在住的是市政府的宿舍,在珠江帝景130多平方米,每月交租600元,當然,政府會補貼一部分房租。」但據媒體指,當年珠江帝景同一級別的住宅月租金超過4,000元。
受賄涉國土工程等領域
在一些大小會議上,萬慶良也頻繁談廉潔從政。 上任廣州市長伊始,他便稱「請大家首先從監督我開始,領導幹部從我帶頭,絕不插手任何土地、工程、項目、國有資產、招投標。」然而,法院查明,萬慶良查收並從中收受賄賂卻主要是國土、工程項目等領域;其中,他曾單次收受深圳商人陳某5,000萬元賄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