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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動物保護組織七宗罪

2016-10-04

罪行1:不做絕育,沒有從源頭上遏止流浪狗繁殖

罪行2:不打疫苗,引發傳染病,致更多狗死亡

罪行3:變相賣狗,每隻狗收數百元領養費

罪行4:賬目不清,捐款去向不明,拿政府補貼吃空餉

罪行5:流浪狗沒有檔案,隨意遺棄,生死不明

罪行6:販賣愛心人士捐贈狗糧及物品,與買家勾結獲取回扣

罪行7:參與黑市交易,販賣流浪狗到繁殖場、訓練場、狗肉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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