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只得香港立法會才如此重視宣誓呢?當然不是。2009年奧巴馬宣誓就任美國第四十四任總統時,就因為其中一個字的次序調亂,最終為了謹慎起見,避免引起憲法上的爭拗,翌日重新宣誓。
當時帶領奧巴馬宣讀誓詞的法官,將「 I will faithfully execute the office of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我將忠實地執行美國總統職務)」中的副詞「faithfully(忠實地)」,由句子前段不小心置於句尾,雖然意思一樣,但誓詞也和規定的有所出入。結果,為免之後有人因此挑戰其擔任總統的合法性,奧巴馬翌日就重新宣誓,可見正確合規地宣誓的重要性。 ■記者 甘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