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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煤高管于鐵義受賄3億判死緩

2016-10-23
■于鐵義   網上圖片■于鐵義 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新社報道,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昨日發佈消息稱:21日該院公開宣判黑龍江龍煤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物資供應分公司原副總經理于鐵義受賄案,該案係迄今為止中國受賄案件中金額最高的案件。

最終,法院對被告人于鐵義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時決定在于鐵義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對被告人于鐵義違法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5年至2011年,被告人于鐵義利用擔任黑龍江龍煤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物資供應分公司負責人、副總經理的職務便利,為20餘家供貨商提供增加訂單和採購數量、提高採購價格、及時支付貨款等幫助,以收取銷售產品代理費、諮詢費、購買車輛、投資入股等名義索取、收受供貨商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06,809,764.09元。

黑龍江省林區中院指出,于鐵義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鑒於其歸案後如實供述辦案機關已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檢舉揭發他人犯罪,具有立功表現,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其親友亦積極代其退繳贓款,受賄財物已基本繳回,可以依據法定和酌定情節對其依法處罰。根據于鐵義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綜合全案法定和酌定量刑情節,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據了解,于鐵義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于鐵義也成為中國第三名被判終身監禁的國家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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