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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籍船東被促出面負責

2016-10-26
■9名中國船員順利抵達廣州,外交部舉行簡短歡迎儀式。 本報廣州傳真■9名中國船員順利抵達廣州,外交部舉行簡短歡迎儀式。 本報廣州傳真

香港文匯報訊 由於漁船「NAHAM 3號」在阿曼登記,並非台灣籍;加上船東似乎無誠意面對,船員恐求償無門,台灣漁業署將促船東出面負責。

據中央社報道,「NAHAM 3號」漁船於2012年3月在非洲塞舌爾(Seychelles)南方遭海盜劫持後,鍾姓船長疑已遇害,另兩名外籍船員疑被囚期間病故。

「NAHAM 3號」船東設籍於台灣高雄市高市鼓山區辦公室已大門深鎖許久,疑似遇害的鍾姓船長在高雄家屬也指控船東不負責任,僅付小額喪葬費就避不見面;家屬向台灣法院提告未受理,也沒拿到台漁業署海難保險金。

鍾姓船長家屬表示,漁船船籍非本國籍,4年前尋求台漁業署、高雄市海洋局協助,都被以「不符合本國籍要件,礙難處理」,無法申請海難保險金及急難救助金;找律師訴訟也因非台灣船籍,遭法院以不符管轄權,不採信父親在異地亡故事實而被打回票。

台漁業署指出,雖當局不宜直接涉入,但仍透過適當管道從旁協助,包括台灣駐馬來西亞代表處協同國際海事局(IMB)海盜中心促請國際人道救援組織介入參與援助工作,台漁業署也將運用相關行政手段促請船東負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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