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律政司上周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撤銷「香港眾志」羅冠聰、立法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功能界別議員姚松炎、「自決派」劉小麗及社民連梁國雄(長毛)議席,訴訟尚在進行,但坊間已為他們須「回水」多少計好條數。根據4人的申領單據顯示,直到目前為止,4人合共須歸還267萬元。
羅冠聰最「狼」申逾80萬
根據有關單據顯示,4人當中羅冠聰最「狼」,一上任便申領了議員的營運開支上限,大約為83.4萬元。劉小麗則申領了50萬元,姚松炎約46萬元,長毛10萬元。連每月獲發的9萬多元薪金,即自10月1日起計數,以兩個月計算,4人每人大約領取了約19萬元的薪金。按照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對梁、游的處理原則,羅冠聰若被取消議員資格,便須向立法會歸還逾102萬元公帑。
劉小麗則須歸還約70萬元、姚松炎65萬元、長毛就要交回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