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選人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地公民。
•候選人必須為中國民營企業主管,擔任董事長、總經理領導職位。
•候選人必須於現職至少任職三年,目前依然領導企業。
•候選人主管企業營業值過往三年均達到五億及年利潤達到三千萬
並保持持續增長。
•候選人企業所從事的行業與國家鼓勵發展的產業保持一致,如電
子資訊、互聯網、高端裝備、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節能
環保等;對從事以投資貿易獲利為主及存在泡沫行業的企業建議
不予評選。
•候選人企業誠信經營、無違法違紀等不良紀錄。
•候選人主持之企業五年內無其他領導人曾獲頒「紫荊花杯傑出企業家獎」。
評選標準:
•候選人的創新發展能力
•候選人的科學管理、改革精神及對員工培養作出的貢獻
•候選人企業的可持續性發展
•候選人企業的國際化發展
•候選人企業社會責任的貢獻
•候選人在社會和業界有良好信譽,其企業的管治誠信為業界所推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