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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四味】禁止「雷動計劃」干擾選舉符合國際標準

2016-12-16

徐 庶

特區政府正在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就選舉調查提出規管,研究方向包括在投票日禁止公佈選舉調查結果和預測,以及有關候選人的評論,文件又建議在選舉期間設立選舉冷靜期。

這項舉措動作,雖說已經遲了,但遲到好過無到。很多西方國家早禁止在選舉當日公佈民意調查或選舉預測,並且設立選舉冷靜期,目的就是防止有人操縱選舉,造成不公平的競爭,踐踏民主。

選舉的最重要意義,就是讓選民行使主人翁的權利,按照自己意願決定由誰擔任公職。所以,應該讓人民說了算,而不能允許如香港那樣,任由少數人干擾、操縱選舉,炮製什麼民意調查,不斷散播說什麼人機會高、夠票了,大家不用再投票給他了;什麼人根本沒有機會,輸定了,把票投給他也是浪費;什麼人在取勝的邊緣,大家要集中力量把票投給他。

這種做法,是明目張膽操縱選舉,剝奪選民按照自己意願投票的自由,讓選民被人牽着鼻子,按別人的指揮棒投票。掌握投票「指揮棒」的人,黑箱作業,密室操縱,這是破壞香港的民主選舉制度。

近年香港干擾選舉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戴耀廷操盤的「雷動計劃」。今年9月4日的立法會選舉,「雷動計劃」就起到扭曲選民投票意向的作用,影響極其惡劣。某些反對派參選人根本沒有政綱,沒有地區網絡,更沒有實際政績,從沒有為市民服務過,卻成功當選;一些寂寂無名的反對派新人,尤其是鼓吹「本土」「自決」的搞事者,出人意料地成為「票王」、「票后」,比老牌政客的得票多得多,不少老牌政客紛紛「墮馬」,就是拜「雷動計劃」所賜。

「雷動計劃」是一個龐大的選舉工程,後面有外國勢力提供的最新技術支持,一早就收集了數以萬計的選民電郵和手機號碼,計劃好像電台一樣,在選舉前夕就開始運作,選舉當日就針對不同的選區、不同的票站,指揮「策略性投票」。「雷動計劃」動用龐大人力物力,估計涉及巨額開支。按照香港法律,候選人的選舉經費有限制,不能超過上限,否則即使當選,也可以被取消資格。

「雷動計劃」嚴重破壞了選舉經費的限制,製造不公平的選舉環境,遭「雷動計劃」狙擊的候選人,往往落敗;相反,凡是被「雷動計劃」吹捧的候選人,即使沒有花多少選舉經費,卻好像被贈送一兩千萬的宣傳廣告,結果大獲全勝。這種用金錢作民調、然後捧特定候選人的所謂民調,其實是選舉賄賂、舞弊行為。「雷動計劃」的資金、運作不透明,等同用「黑金」改寫選舉結果。「雷動計劃」下得出的選舉結果,其實是「黑手黨民主」、「獨裁民主」,是由外部勢力控制的「民主」。這是港人要的民主嗎?

政府加強選舉調查的規管,設立冷靜期,符合世界潮流,有利維護公平公正的選舉,絕非什麼「轉移視線,針對個別拉票工具」。反對派向來強調,香港要落實「符合國際標準」的「真普選」,對於選舉調查的規範化、設立冷靜期,不是也應該向國際標準看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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