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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食堂「免牌」 食物不潔照告

2017-01-12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高鈺)去年底浸會大學有學生因不滿宿舍食堂食物不潔,而於校內發起食蟲行動抗議,引起社會對專上院校食堂質素的關注。食物及衛生局昨日回應立法會質詢時指,過去5年食環署共接獲22宗有關專上院校食堂所售食物不潔的投訴,當中兩宗因違反香港法例而提出檢控。

署理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書面答覆立法會指,現時《食物業規例》中「食物業」一詞,並不包括學校內學生食堂及工作場所專供員工使用的食堂,所以院校食堂毋須申領食物業牌照。

她又指,不過有關食堂承辦商仍須遵守《公共衛生及巿政條例》有關規管食物安全的條文,如售賣新鮮牛奶和冰凍甜點等限制出售的食物,亦須向食環署申領相關的許可證。

另外,食環署人員亦會定期巡查院校食堂,檢視其環境衛生情況及相關的食物安全措施,並向負責人提供衛生教育及相關食物安全的知識,如有發現違反食物安全或環境衛生的法例,將考慮提出檢控及通知院校管理部門跟進。

根據資料,食環署於過去5年巡查食堂學校食堂或員工食堂的次數有3,700多次至4,100次,但署方未有備存巡查專上院校食堂的分項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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